曾在台北市中正國小任教31年的李惠芬老師,忠於教育初衷,和夥伴們成立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並擔任執行長一職,同時她也是教育部國教署中央人權教育研修與教學常務委員、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執行委員,對人權事務的推動不遺餘力。

我是一位小學退休老師,在我任教期間,我觀察到台灣的教育部一直對現場教學進行改革。而教育現場的老師因為這些改革行動,疲於奔波在認證和研習,最後教學變得僵化、學習變得無趣。當我看到人權教材時,我意識到教學應該是老師有教學自主、學生有學習自主等權利。

學生間霸凌、師生間衝突及親師間溝通不良,這是我走入人權教育的最大原因。我希望透過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的影片和教材,來幫助老師和學生為自己的權利發聲及負起更大的責任,讓校園中的人權得以落實,讓台灣的學生和老師能在更自由、更有理性思維的環境學習。

因此我在2008年和台灣的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了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在理事長許雅琛女士的帶領下,我們台灣的人權現況也在聯合國的高峰會上曝光,讓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權大使看見台灣的努力。我們也舉辦了六屆的亞太人權高峰會,邀請各國的人權大使來台灣,與我們的青少年進行交流及學習。

同時一年大約進入三十多所大學,學生們在演講的回饋單中,總是會提到原來有三十則的基本人權,原來享受權利之前要先負起責任。這些回饋讓我們更努力,加快腳步把人權的概念更加紮根。

李惠芬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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