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達基教會響應「國際兒童節」(6月1日),特於高市文化中心舉辦「護兒權,展未來」人權簽署活動,訴求廣大民眾發揮愛心幫助弱勢兒童,重視社區兒童安全,為維護保障下一代,盡一份心力。

國際兒童節係由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Women International Democratic Federation)於1949年提出,除了用以紀念二戰時不幸被德國納粹屠村虐殺的兒童,主旨亦在保障全世界兒童權利、反對虐待兒童或毒害兒童。

然而,今年台灣各地多起虐兒事件頻傳,除有兒童因父母武斷定論盛怒施打造成家庭憾事外,亦有女童因父長期施暴而不幸離世。據內政部兒童局統計101年兒虐事件超過7成(13854件)施虐者為父母(養父母),相較於100年(12618件)增加了1236件。數據顯示,台灣社會現有環境,沒有能讓所有兒童都擁有安全生存的權利。

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詳細地對文化中心遊憩的青少年、家長、孩子們宣導「世界人權宣言」,使他們了解一個人的權利有哪些。活動發起人林禹丞表示,為了避免家庭悲劇一再發生,營造兒童及青少年安全成長的環境,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兒權推廣刻不容緩。林呼籲不只父母,所有人都應該認識兒權,才能有效幫助兒童。

美國人道主義者L. 羅恩 賀伯特曾言:「小孩無法處理他們周遭的環境,也沒有真正的應變能力,他們需要愛和協助才能成功。」林禹丞進一步指出,部分父母在教育孩童時,缺乏聆聽,抑或將孩童視為私有物,易導致幼兒心理陰影或悲劇的發生,因此為人父母者要瞭解兒童是有人權的,孩童不是私有物,而是正在成長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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