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乃人類不可剝奪之神聖權利,人應有選擇自己信仰之權利,不分種族、性別與國籍。世界人權宣言1948(UDHR)第18條提到:「人人有權享有思想、良知和宗教自由。」
綜觀歷史上,許多國家及文明因為宗教的不寬容與壓迫,導致諸多腥風血雨、生靈塗炭。
在多元文化並存的台灣,是孕育許多宗教的發源地,也是推廣「宗教自由」及提倡「宗教包容」的不二選擇。
為提倡「世界和平」、「相互包容」、「友善對話」的理念,教會發起宗教交流計畫,在內政部指導下,邀請天帝教、玄門真宗、真佛宗等新興宗教,合作辦理交流研討會。
與會中亦邀請中華佛寺協會秘書長林蓉芝居士探討宗教團體法,及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組織管理學系張家麟教授分享傳統宗教與新興宗教之發展,還有內政部移民署公關科長徐健麟分享網路行銷技巧,讓與會宗教人士及團體組織都能健全及蓬勃發展。
參與者的宗教橫跨各個類別,除了上述協辦單位之外,還有回教、統一教、中國儒教會、天德聖教、台南鹽水武廟、基隆代天宮、無極慈慧龍鳳凌霄天宮、財團法人高雄市文武聖殿等各宗教派別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