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1日連續兩天,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的兩班學生,得到基本的人權教育,他們拿到山達基志工發給的「什麼是人權?」小冊子,也非常高興認識了自己擁有的三十條人權,也學習到自己必須尊重他人的人權。
這項活動是由國際山達基教會人權部門與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合作推廣到校園,將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編製成青少年可以清楚明瞭的三十條人權守則,希望青少年真正了解人權的重要性。高雄山達基中心人權志工蔡宜郡表示,最近高雄保警破獲的玩具模型店違法販賣盜版遊戲光碟一案,以及彰化市一名受虐婦人受到丈夫暴力虐待的情況,都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人類的基本保障──第27條的保護版權,還有第5條的不受折磨。
她表示,這些現象顯示出國民對於維護人權的觀念有待加強。因此在8月10日和11日兩天,志工前往高雄市立鹽埕國中,向兩班學生宣導基本人權,透過實際的行動,把聯合國在1948年制定的世界人權宣言,交給青少年朋友,他們在研讀的過程中,也領悟到自己的行為舉止有哪些缺失,藉由了解這些權利,他們也學到如何尊重與維護別人的權利,如此才能將和平帶給全世界的每個國家。蔡宜郡表示,執行這樣的工作,是為了達到人道主義者L. 羅恩 賀伯特先生的主張:「人權必須是一項造就的事實,而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夢想。」
蔡小姐也呼籲,為了建立一個自由而平等的社會,落實人權是你我大家的責任。她希望對於推廣人權教育有興趣的人,可以和她連絡,詳情請山達基教會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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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站-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www.youthforhumanright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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