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國國稅局的戰役在1993年10月1日終於結束並贏得勝利。當天,根據美國國稅局第501(c)(3)條的規定,該局發文承認國際山達基教會和其所屬150間教會免稅的資格。

這項認可使得美國國稅局與教會長達四十年的衝突,終於畫下句點。在此之前兩年,該局對全球山達基教會的活動,進行了史無前例徹底的檢查。最終的結果是,美國國稅局發表判決書承認國際山達基教會──山達基宗教的母教會和其所屬150個教會、中心及社會改善團體屬於宗教和慈善團體。

美國國稅局的判決書確認:

1. 山達基教會和其所屬慈善教育機構,純為公認的教會和慈善目的運作。

2. 山達基教會和其所屬慈善教育機構,著眼於公眾的利益,而不是個人的私利。

3. 山達基教會和其所屬慈善教育機構的淨利,不用於個人利益和非慈善實體。

4. 山達基教會的各項活動不為任何公務辦公室鼓吹任何活動。

5. 這些機構的宗旨不違反基本公共政策。

美國國稅局也決議山達基教會符合宗教的標準,也就是擁有確定的宗教教義、宗教文獻、宗教歷史,牧師的資格認定也有一定標準,並且擁有一群信仰該宗教的人。

自1993年10月1日免稅判決公布以來,所有1993年美國國稅局免稅判決的問答、書信往來、申請和舉證的文件,都可供大眾審查。這些文件佔據的空間排起來共達14英尺,是美國免稅申請案有史以來最龐大的行政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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